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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赴沈阳建筑大学第二批教师联合培养项目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依据教师培养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校开展了赴沈阳建筑大学第二批教师联合培养工作。目前培养期已满,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4]51号相关规定,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和考核,现对赴沈阳建筑大学第二批教师联合培养项目开展结项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教学单位

1.工作总结

2.被培养教师考核成绩汇总表

(二)培养教师

1.结业总结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

3.参加各种培养活动的支撑材料

二、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11:00前将材料电子版(工作总结、考核成绩汇总表、教师结业总结、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教师培养结业支撑材料扫描件,标注:
教学单位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jsjxfzzx@syuc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守正楼712)。

联系人:王萃

联系电话:024-31919523

附件:1.教学单位填-考核成绩汇总表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

    3.沈阳城市建设院教师培养结业考核材料清单

    4.参加赴沈阳建筑大学第二批联合培养项目的教师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