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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依据教师培养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校开展了赴辽宁大学第二批教师联合培养工作。目前培养期已满,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4]51号相关规定,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和考核,现对赴辽宁大学第二批教师联合培养项目开展结项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教学单位
1.工作总结
2.被培养教师考核成绩汇总表
(二)培养教师
1.结业总结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
3.参加各种培养活动的支撑材料
二、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11:00前将材料电子版(工作总结、考核成绩汇总表、教师结业总结、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教师培养结业支撑材料扫描件,标注:教学单位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jsjxfzzx@syuc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守正楼712)。
联系人:王萃
联系电话:024-31919523
附件:1.教学单位填-考核成绩汇总表
3.沈阳城市建设院教师培养结业考核材料清单
4.参加赴辽宁大学第二批联合培养项目的教师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秋季学期ISW和FACULTY教学研修营学员遴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育部开设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2024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