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新入职教师课堂准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4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升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守住课堂教学底线。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新入职教师课堂准入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被考核对象

1.新入职一年内且从未担任过本专科课程主讲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

2.结合2024年春季学期督导评价、磨课等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被学院认定有必要进行课堂准入考核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考核实施时间

2024年8月7日前

三、工作流程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和《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并在授课考核前将具体实施方案上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确认考核人员名单。各教学单位对申请或认定进行2024年秋季学期课堂准入考核的专任教师进行资格和材料初审,确定被考核人员名单,具体可参考附件4。

3.实施授课考核。各教学单位需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授课考核。授课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为校级督导、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教师,其他成员应为教学单位的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或院级督导等授课经验丰富的教师。

考核小组成员在教学单位的安排下共同完成授课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专科课堂教学准入授课考核测评表》(附件3),由考核小组成员打分后汇总计算给出考核结果,直接填写至《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申请表》(附件2)内对应位置。

4.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决定了该教师是否可以独立担任2024秋课程主讲教师,如授课考核不合格则需更换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学院同时修改配课计划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请计划实施2024秋课堂准入考核的教学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12:00前将上交《**学院(部)2024秋季学期新入职教师课堂准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被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学院填写)》(附件1)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便指导安排授课考核事宜。

2024年8月8日16:00前,各教学单位将具有考核结果并签字盖章完毕的《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申请表》(附件2)和《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专科课堂教学准入授课考核测评表》(附件3)原件纸版上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萃

办公地点:守正楼712

办公电话:024-31919523

报送电子版材料邮箱:jsjxfzzx@syucu.edu.cn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证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同时做好过程管理,建立并留存档案以备后查。


附件:相关附件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4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