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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专任教师在职进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在职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0〕91号)规定,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选派专任教师在职参加进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学任务和教师结构等需要,选派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原则上,不要选派已派往沈阳建筑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参加在职培养专业的教师)

2.各教学单位选派人数原则上为1-2人。

3.选派教师须填写申请表,经院部审批。选派教师要脱产在职进修,因此,各院(部)要对2024年秋季课程做好调整安排,将选派教师名单和课程安排情况报教务处。
   4.请将2024年秋季学期拟选派的教师名单于5月21日11:00前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发送邮箱kuailexingfu425@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业精楼A区316)。
   

联系人:王萃          联系电话:31919523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在职进修申请表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职进修拟选派教师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