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在职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0〕91号)规定,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选派专任教师在职参加进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及专业建设、教学任务和教师结构等需要,选派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原则上,不要选派已派往沈阳建筑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参加在职培养专业的教师)
2.各教学单位选派人数原则上为1-2人。
3.选派教师须填写申请表,经院部审批。选派教师要脱产在职进修,因此,各院(部)要对2024年秋季课程做好调整安排,将选派教师名单和课程安排情况报教务处。
4.请将2024年秋季学期拟选派的教师名单于5月21日11:00前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发送邮箱kuailexingfu425@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业精楼A区316)。
联系人:王萃 联系电话:31919523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在职进修申请表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职进修拟选派教师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