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教师知识更新及教学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并使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及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准备。
一、培训对象
副高(含)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培训。其它教师可采取自愿原则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4年4月26日—2025年4月2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围绕课堂教学实施能力、教学基本建设能力、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能力、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教学反思与评价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应用型研究能力、信息化教学能力等方面来开展。具体内容的确定,由教学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本单位教师队伍状况提出培训建议,最终由教师自行选择参训课程。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活动,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与平台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对全校培训活动作统一安排和布置,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各教学单位共同管理。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立管理平台,负责对全校参加培训的教师的培训基本情况进行监控;
2.各教学单位指派一名教师作为本次培训的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参加培训教师培训情况进行管理和反馈;
3.培训结束后,要求参加培训的专任教师打印培训学时证明,实施教师培训校院两级考核及材料备案。
五、培训要求
1.所有在培训范围内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
2.所有参加培训教师必须完成规定的学时。(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3.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教师上交一份培训心得及培训学时证明,如未上交,视为未参加培训。
4.应参加而未参加培训的教师,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教师,参考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王萃 联系电话:31919523
附件:城建院发[2020]92号文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修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