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校青年教师及来自行业企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帮助教师尽早实现身份转变,明确发展方向,更好的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举办两次专场培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安排。
一、参加培训人员
1、青年教师,具体资格划定来自文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青年教师系统培训计划》(城建院发﹝2020﹞3 号)内对培训对象的规定,具体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2、来自行业企业教师(入职三年内),具体资格划定来自文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来自行业企业教师系统培训计划》(城建院发﹝2020﹞4 号)对培训对象的规定,具体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青年教师培训
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留学生院306报告厅
参加人员:青年教师名单(附件1)
2.来自行业企业教师培训
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留学生院306报告厅
参加人员:来自行业企业教师名单(附件2)
三、培训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符合要求教师均需参加培训,不能参加教师由教学单位统一填写一份《培训请假单》(附件3)于培训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业精楼A区316)。培训后,每名参加培训教师撰写一份培训心得材料(含请假教师),以教学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萃 联系方式:31919523
附件:1.青年教师名单
2.(入职三年内)来自行业企业教师名单
3.培训请假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4日